亞馬遜法國站已更新
| 作者:飛時達國際快遞公司 | 2024-02-26 10:59:40 閱讀數:486 |
為了避免對賣家在亞馬遜上的銷售體驗產生任何影響,請確保出售的產品不侵犯第三方的獨家和/或選擇性分銷權。
對Amazon知識產權政策的修改僅適用于在法國站amazon.fr上銷售產品的賣家。該修改闡明了什么是選擇性分銷和獨家分銷,以及亞馬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以確保不在法國站amazon.fr上銷售侵犯第三方獨家和/或選擇性分銷權的產品。

《亞馬遜服務商業解決方案協議》通用條款在其定義版塊對“知識產權”“機密信息”“商標”及相關概念予以界定。
(1)“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系任何專利、版權、商標、域名、精神權利(moral right)、商業秘密權利或依據任何法律產生的其他任何知識產權以及所有輔助和相關權利,包括注冊和續期的所有權利,以及針對違反、濫用或侵犯上述任一權利的行為提起訴訟的原因。
(2)“機密信息”
“機密信息”是指與我們、服務或亞馬遜買家相關的不為公眾所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可識別特定買家或特定買家所獨有的任何信息;有關服務的報告、見解和其他信息;從服務中獲得的數據,但因銷售您的商品而產生的數據(買家個人數據除外)除外,包括所售商品、價格、銷售額、交易量和交易時間;以及與服務相關的技術或操作規范。就本協議而言,買家個人數據始終屬于機密信息。
(3)“商標”
“商標”是指受任何法律保護或可受保護的任何商標、服務標記、商業外觀(包括任何專有的“外觀和體驗”)、商品名稱、其他專有徽標或標志,或者其他任何來源或企業編碼。“您的商標”是指您提供給我們的您的商標:(a) 使用非文本形式以用于品牌推廣目的;以及(b) 獨立于(且非嵌入于或以其他形式包含于)任何商品特定信息或材料。
(4)“內容”
“內容”是指根據適用法律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和受適用法律下的數據庫權利保護的內容。
(5)“排除商品”
“排除商品”是指賣家平臺的適用“受限商品”頁面、任何其他適用的計劃政策或亞馬遜向您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中列明的商品。
(6)“技術”
“技術”是指任何:(a)依據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律受到或可以受到保護的
觀點、程序、流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則和發現成果;(b)界面、協議、詞匯、庫、結構化XML 格式、規范、語法、數據格式或其他類似材料;以及(c)軟件、硬件、代碼、技術或其他功能項目。
(7)“管轄法院”
“管轄法院”是指以下任一適用法院:華盛頓州金郡的州或聯邦法院(如果所選國家/地區是加拿大、墨西哥或美國)。
(8)“管轄法律”
“管轄法律”是指以下任一適用法律:美國華盛頓州的法律以及《聯邦仲裁法》和其他適用的聯邦法律(如果所選國家/地區是加拿大、墨西哥或美國)。
(9)“法律”
“法律”是指任何擁有合法管轄權的政府機構(例如聯邦、州或省市級政府,如果適用)發布的任何現在或未來生效的法律、條例、規章、法規、命令、授權、許可、判決、決定或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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