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空運運費計算體積重與實際重優先級
| 作者:飛時達國際快遞公司 | 2025-11-21 14:42:59 閱讀數:403 |
在國際空運運費計算中,體積重(Volumetric Weight) 與實際重(Gross Weight) 的優先級遵循“擇大計費”原則——即計費重量(Chargeable Weight)取兩者中的較大值,兩者優先級平等,不存在絕對的“誰優先”,而是以數值更高者作為最終計費依據。

核心概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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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重(Gross Weight)
指貨物本身的物理重量,即通過稱重設備直接測得的毛重(含貨物包裝重量),單位通常為公斤(kg)。 -
體積重(Volumetric Weight)
因空運艙位有限,航空公司需平衡“重量”與“空間占用”,將貨物體積按固定標準換算為“重量”(模擬貨物對艙位的占用成本),計算公式通常為:- IATA標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推薦,最常用):
體積重(kg)= 長×寬×高(cm)÷ 6000(即1立方米=166.67kg); - 部分航空公司/航線可能采用其他除數(如5000、4800等,需提前確認),若除數為5000,則1立方米=200kg。
- IATA標準(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推薦,最常用):
“擇大計費”原則的具體應用
無論貨物是“重貨”(實際重大于體積重)還是“泡貨”(體積重大于實際重),計費重量均取兩者中的較大值:
- 重貨場景:若貨物實際重(如100kg)> 體積重(如80kg),則按實際重100kg計費;
- 泡貨場景:若貨物體積重(如120kg)> 實際重(如90kg),則按體積重120kg計費。
特殊情況說明
- 最低計費重量:若貨物實際重和體積重均低于航空公司規定的“最低收費重量”(如10kg),則按最低收費重量計費(與擇大原則不沖突,屬于兜底規則)。
- 特殊約定:極少數情況下,特定航線或促銷政策可能對輕泡貨約定固定計費方式(如按體積重的一定比例),但需以航空公司書面條款為準,常規場景仍遵循擇大原則。
IATA規則依據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作為全球航空運輸的核心規范機構,明確規定:計費重量為貨物實際毛重與體積重量中的較高者,這一規則被全球絕大多數航空公司采納,是國際空運的通用標準。
國際空運中,體積重與實際重的優先級完全平等,最終計費重量僅取決于兩者的數值大小——誰大按誰算,這一原則的本質是平衡貨物“重量成本”與“空間占用成本”,確飛時達國際快遞公司空公司資源利用效率與運費合理性。
核心結論:國際空運運費計算以“實際重與體積重中的較大值”為計費重量,兩者無絕對優先級,僅按數值高低擇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