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6種出口報關模式有哪些-ems特快專遞價格就是便宜
| 作者:飛時達國際快遞公司 | 2024-11-07 18:30:47 閱讀數:866 |
2024-11-07 18:33:23 快遞,ems,特快專遞,ems國際快遞做跨境電商行業,是否曾在貨物進出口通關時,被一串串數字代碼搞得暈頭轉向?如0110、9610、9710、9810、1210、1039等,不同的代碼代表海關不同監管方式。作為一個合格的跨境電商人,一定要了解這些代碼背后的含義。
接下來讓我們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0110 一般貿易模式
0110,即一般貿易直接出口,指具備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進行單邊進口或出口貨物的貿易方式,是目前最常見的一種出口退稅模式。但要使用0110模式報關,需要有一個境外的B端企業作為采購商。

優勢:
0110報關方式相對簡單、較為成熟,沒有報關口岸的限制。
1039 市場采購模式
1039,即市場采購模式,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在經國家商務主管等部門認定的市場集聚區內采購的,單票報關單商品貨值15萬(含15萬)美元一下,并在采購地辦理出口商品通關手續的貿易模式。
適用范圍
1039報關方式適用于多品種、小批量、多批次的外貿交易,如服飾類、箱包類、日用類、玩具類等品類
優勢
(1)實行免稅政策;(2)準入門檻低,不具備貿易能力的商戶也可以做外貿;(3)實現通關便利化;(4)擴大報關限額;(5)關務秒審;(6)跨境結算靈活,陽光合法收結匯.
9610 跨境電商B2C模式
9610,即跨境貿易電子商務B2C。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交易,并采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簡言之,9610模式下跨境電商賣家將貨物直接郵寄發給境外消費者。俗稱“小包直郵”
主要特點
清單核放:即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將“三單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到單一窗口,海關對“清單”進行審核并辦理貨物放行手續,通關效率更快,通關成本更低。清單申報后,出口和清關完成后,企業每月15號前要把上月的出口申報清單進行匯總,形成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匯總申報:指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定期匯總清單形成報關單進行申報,解決跨境電商出口逐個包裹報關成本高的問題。海關為企業出具報關單退稅證明,解決企業出口退稅難題。
9710 跨境電商B2B模式
9710 即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例如,亞馬遜、eBay、Wish、速賣通、阿里巴巴、敦煌等電商平臺以及自建站)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后,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業。相較于9610(B2C)模式,9710模式的交易對象是境外企業,且出貨量以及貨值更高。
主要優勢
報關要求:出口商品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并在相應平臺完成支付。出口企業應辦理出口收匯手續,并在出口退稅方面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監管便利: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通關服務,有助于企業提高出口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9810 跨境電商海外倉模式
9810,即國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以一般貿易方式批量出口到海外倉,在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完成在線交易后,再由海外倉將貨物運送到境外消費者手中的一種出口貨物模式。
注意:
對于單票金額超過人民幣5000元,或涉證、涉檢、涉稅的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企業應通過H2018通關管理系統辦理通關手續;
對于單票金額在人民幣5000元(含)以內,且不涉證、不涉檢、不涉稅的,企業可以通過H2018通關管理系統或跨境電商出口統一版系統辦理通關手續。
1210 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1210,簡稱“保稅電商”,俗稱“備貨模式”。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臺實現跨境交易,并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
通俗來講,跨境進口零售電商將商品存放在保稅倉,待消費者確認訂單后再進行清關發往境外,即“賣出一件、發出一件、核銷一件”。
月底匯總生成報關單,以此報關單結匯、申請出口退稅。但現實中,因操作繁瑣,例如退換貨均需在保稅區中完成報關,并單單對應,使得選擇1210模式的商家僅為少量。
如何選擇適合的報關方式
在選擇監管方式時,我們必須量身定制,根據自身業務特色、產品特性以及目標市場的獨特需求,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量。
對于零售進出口商品,9610監管方式可能更為適合;而對于B2B直接出口的貨物,9710監管方式可能更具優勢。
此外,賣家們還需密切關注不同監管方式下的稅收政策、通關流程等關鍵要素,以便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監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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