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確保評審質量為前提-國際空運查詢
| 作者:飛時達國際快遞公司 | 2021-09-23 10:44:50 閱讀數:1155 |
主要內收留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健全制度體系。包括船舶專業分類,增設正高級職稱,實現職稱制度與船員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船舶專業技術職員各級別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等內收留。二是完善評價標準。包括突出評價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業道德,充分體現職業特點,注重向基層一線傾斜,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等內收留。三是創新評價機制。包括豐富評價方式,加強評審委員會建設等內收留。四是改進治理服務方式。包括公道下放評審權限,暢通職稱申報渠道,加強職稱治理信息化建設等內收留。
五是突出職稱評價的能力、業績導向,注重向基層一線傾斜。對長期堅持在基層一線工作的職員,特別是執行急、難、險、重任務的船舶專業技術人才,適當放寬學歷和資歷要求,重點考察實際工作業績。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尤其是不把論文作為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稱評價的限制性條件,突出船舶專業職員的工作業績、實際操縱水同等評價指標。
二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船舶專業技術職員提出的新要求。1988年建立的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稱制度,對調動廣大船舶專業技術職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加強船舶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稱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航運事業發展的需要,存在著職稱層級設置不夠健全、評價標準不夠科學、向基層一線傾斜不夠、治理服務不夠規范等題目,亟需通過改革加以解決。
三、《意見》的主要內收留是什么?
三是突出評價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業道德。把品德放在船舶專業職員評價的首位,引導船舶專業職員堅定政治態度,堅守道德底線,對學術不端、弄虛作假等行為實行“零收留忍”。堅持把船員日常工作中的預防處理安全事故、遵守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法規等情況作為重要評價內收留,國際物流,引導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自覺遵紀遵法、勤勉盡責、參與治理、強化服務,不中斷進步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建立誠信治理評價機制,對嚴重失信職員實施聯合懲戒。
《意見》適用于在以下各類船舶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一是100總噸及以中國船、內河船舶、海上非自航一、二、三等工程船舶的駕駛和船舶電子專業技術職員。二是海港(內河)引航員。三是主推進動力裝置220千瓦及以中國船、主推進動力裝置75千瓦及以上內河船舶、海上非自航一、二、三等工程船舶的輪機專業技術職員。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二、《意見》對促進我國航運發展和船員隊伍發展具有怎樣的意義?
六、貫徹落實《意見》的要求有哪些?
七是改進治理服務方式。公道下放船舶系列職稱評審權限,以確保評審質量為條件,正高級職稱由交通運輸部組織評審。發揮用人單位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逐步將副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至有條件有意愿的大型企事業單位。暢通職稱評審渠道,探索選擇具備條件的行業協會或學會、公共人才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為民營企業船員以及社會船員提供職稱申報服務,確保其公平公正參與申報和評審。加強職稱治理信息化建設。結合船員職業特點,具有船員適任證書即可視為具有船舶系列中、低級職稱,發放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逐步實行電子化證書,逐步實現職稱網上申報、受理、結果查詢、證書查驗等。
一是同一規范了船舶職稱專業分類,完善職稱層級。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稱劃分為船舶駕駛、船舶輪機、船舶電子和船舶引航四個專業種別。其中,為適應船舶電子電氣技術發展,設立船舶電子專業,將原電機、報務專業一并納進船舶電子專業。增設正高級職稱,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稱設低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進一步拓展船舶專業技術職員職業發展空間。





